历史见证:曾彦修谈“镇反”运动经历
▲曾彦修(1919-2015),别名严秀,四川宜宾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入陕北公学、延安马列学院学习。历任南方日报社社长、总编辑,人民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一
1950年开篇,正值我国全面解放的次年之际——部分地区解放尚不足数月,如广东、四川、云南等地——全国迅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革命镇压运动。在这场运动中,北京、上海等各大城市成为了工作的核心,持续时间长达一年乃至一年以上。每日,各地均需向中央报告镇压的人数,而“镇压”一词,长久以来已演变为死刑的代名词。
这项运动何以享有“声势浩大”的美誉?关键在于它占据了所有工作的中心地位。从火车站、市场、影院、医院到公园,到处可见显眼的大幅标语和鲜明的红色宣传口号。只要有人的地方,墙上都张贴着口号。报纸上连篇累牍地报道“镇反”宣传,持续数月不止。从高等学府到中学,从工会到共青团,再到妇联,尤其是各街道的居民委员会,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学习文件、阅读报纸、组织控诉大会。简言之,无论是党政军民学,还是社会各界,均需提前进行大规模宣传,全面曝光和控诉,使其成为当时大中城市最为紧迫的中心任务。在那个时代,公安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而党、政、军、民、学、宣传等部门则负责不间断的宣传工作。
1949年10月初,广州迎来了解放的曙光,敌军已在数日之前尽数撤退。随后,我军紧随其后,马不停蹄,夜以继日地迅速向广州城挺进。
北京是1949年1月解放的,上海是1949年5月解放的,南京比上海更早一些。以地下工作来说,广州虽然也很可观,但比起北京、上海来,恐怕还是要差一截。因此,广州的广大市民,对共产党、解放军的了解程度,比起上述城市来当然也就有相当的距离。何况地邻港澳,反动派利用港澳为基地而做的反共宣传的影响,当然在全国是最深的。
上述论述看似泛泛而谈,实则是对本节内容的深入剖析。(本文)若未能全面掌握问题的根本背景信息,您将难以透彻理解本节的核心内容。(本文)凸显了问题的重要性。
二
1951年,四月即将落幕之际,我正任职于广州的南方日报社,担任编辑一职。彼时,我与同仁们一道,肩负起记录与传递时代声音的神圣使命。杨奇履任正副社长之职者,以及一位新任总编辑,皆系近期加盟。转眼间,四月底将至,一个夜晚九时已过,采访部主任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同事们,陆续汇聚一堂。曾艾荻、编报部主任吴楚、编辑部秘书陈鲁直正当六七位同仁齐聚一堂,热议如何巧妙布局次日四份版面之际,采访部政法组的负责人成幼殊(女性,身份为地下党员),她突然急匆匆地拿来了一份文件,这是政法组记者刚刚从省公安厅紧急取回的,内容关乎翌日的重要事宜。处决百余人名单与罪行概要。
哎呀,这真是令人措手不及。我们对此事事先毫无察觉,该如何高效地进行宣传呢?众人的表情都变得凝重。众所周知,自大规模镇反运动以来,报纸必须开设四个版面,甚至增发特刊,持续进行宣传。然而,我们刚刚收到罪状名单,明天的报道该如何进行呢?我们手头既无社论,又无充分的控诉材料,更缺乏社会名流的声援发言,以及受害者对死刑犯的控诉。甚至一篇社论都无从着手。更不用说……百余人被处决,史所未有。新区群众有何感受?
新闻社内情况杂乱无章,众人一致认为明日的报纸不能维持原状,问题该如何解决呢?上级的命令明确指出,需大力进行宣传活动,旨在使民众普遍知晓这些人的罪行,使其家喻户晓。
此外,我们见证了那些曾经犯下针对我国杰出人士谋杀罪行的行径(如今这些罪行鲜为人知),以及1927年对苏联的残酷行为。在广州总领事执行连长的名单中,有一名前省教育厅长×××。经过记者的调查,该人士在广州解放后返回香港,目前正面临死刑的威胁。这一情况究竟如何发展?
在我抵达延安或是踏入北京之前,西柏坡的名字早已如雷贯耳,或许我还曾亲耳聆听过相关的报告。据我所知,这些报告涵盖了一些关键民主人士的内容——我仿佛记得其中提到了几位。沈钧儒、黄炎培他们曾友好地提出意见,认为在你们执行镇压反动派任务时,常常使用“公开审判”的手段,指控罪名多为“长期反动,罪孽深重”等,这样的做法是否适宜?(或许是在1949年3月进京之后,我才得知这些情况。)
这场“编前讨论”历时两小时之久,即便是夜宵送到,众人亦无暇举筷。在困境面前,我们似乎失去了表达观点的权力。我们的使命仅限于无条件地刊登,且标题需尽可能醒目。
“看来,我们目前唯一可行的途径,就是请老曾同志拨通‘203’的电话。”
这是什么意思?广东解放初。叶剑英在极为罕见的情形下,报社的核心管理层方能在深夜时分成功接通党委核心领导的电话。毕竟,若次日报纸无法如期出版,对于党委领导而言,亦将带来不小的困扰。
在激烈的半小时辩论后,众人一致赞同这是唯一的可行途径。我随即提出质疑:“尽管规程既定,然而谁敢切实执行?”话题就此延续许久。随后,我的忧虑逐渐加深:“若牵扯到‘203’项目,恐怕会引发一场不小的风波。”经过深入探讨,众人开始集中精力分析问题的核心所在。叶帅请问是否了解此指控?(中共中央华南)每周,我们分局都会召开全体扩大会,我始终参与其中。但在最近两次会议中,并未讨论此事。据此可以推测,“203”可能对此事并不掌握实情。再者,考虑到“203”长期驻扎在国民党统治区,执行的是高端外交任务,按照常理,他不应支持基于这些指控执行死刑。毕竟,这些指控源自土地革命时期的老方法,连我们自身都难以接受,他更不可能赞同。
反复分析杨奇我完全认同他的看法,他提出,“203”这样的指控我们是无法接受的。或许,唯有通过直接与“203”进行电话沟通,我们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三
我坚定地振作精神,勇敢地踏出了这一挑战性的步伐,当时时间已临近午夜十二点。我拨通了对方的秘书电话。出乎意料地,秘书那边进展顺利,他答应先向领导汇报此事。
约莫过了十分钟,"203"身份的人到达了现场。他率先发问:“你是曾××吧?关于这件事,你有什么不同意见吗?毕竟这是依照毛主席的政策制定的,你还有何话要说?”
言道:“非是如此,实为情形颇为诡异。”我所能做的,不过是简略概述,耗时不过数分钟。
叶帅连续提问,我回应道:“的确如此,……鉴于此,我必须向上级进行汇报。”叶帅点头表示理解:“我明白了,你务必在一点钟之前抵达小岛。”
东山小岛小区中央华南分局沿着叶帅的住所方向,我立刻启程。途中,省府常务副主席的形象跃然眼前。古大存华南分局宣传副部长李凡夫已到,有机办主任。林西,叶帅的主要秘书姚天纵已在座,第三书记方方出差,叶帅也随后。
不久之后,省府××厅长,同时也是华南分局社会部长,以及华南分局社会部一处长××,均怒气冲冲地赶至现场。该处长猛地掷下手中装有文件的麻布口袋,二人脸上均显露出了愤怒的神情。
叶先生落座不久,便急切地邀我畅谈己见。发言结束后,对方紧接着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他们透露,今晚,分局社会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均加班至深夜,为此次行动做了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参与行动的,包括沿途及周边的警戒人员,总人数超过一千。所有准备工作均已到位,行动将于今日九点整准时展开。
我静默,深知对方名望高。江西时代正是为了这一目的,我特地前来。叶帅再度提醒我,需畅所欲言,同时他也透露了“报馆”方面的保留态度(这些资深前辈习惯于旧时称呼,将我们称为“报馆”),并希望我能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于是,我便简要地阐述了之前所提出的观点。李凡夫有同事亦表示共鸣,强调道:“若我们不尽力配合宣传工作,实则是对中央指导精神的背离。”
对方反复强调他们为此筹备了数月之久,然而今晚竟有超过千人彻夜加班,这无疑是一项艰巨的挑战。紧接着,古老古大存,现任省府常务副主席、华南游击运动的资深领军人物、延安整风时期中央党校一部的主事者,亦坦言对于此事,他并不知情。他所知的仅仅是,这位人物被冠以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罪名——“一贯反动,民愤极大”。如此指控,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对方意志坚定,明确指出一切准备工作均已妥当就绪,即便是面临变动,也无需做出调整。叶帅他显得格外冷静。他开口说道,如此规模的行动,分局事先并不知情。对方迅速反驳:
“分局曾召开过会议进行讨论。”叶则回应:“那仅是原则性的决策,目的是坚定执行中央的指示。报馆也参与了讨论,知晓的人不少。那是一场内部动员会议,并非行动指令。”对方反复强调,他们只是遵循中央和分局的指示行事。叶帅的情绪略显激动,回答道:“若非报馆透露,我恐怕要等到明天才能从报纸上获知这则重大消息!”
古老谈及此事,我亦感到困惑,以省法院的立场,我实际上并不知情。对方随即补充道:“声势浩大”,然而实际上,我们并未配备大量的宣传干部(作者按:当时,“笔杆子”这一称谓尚未广泛流传)。紧接着,李凡夫紧急应对:面对这项至关重要的使命,所有党组织正积极投入,难道真的无人能担起宣传重任?
尽管我们进行了多次深入讨论,对方依旧坚定地拒绝作出让步,这无疑使得我们将执行日期调整至明天的计划变得愈发难以实现。
这时,叶帅“我们应深刻吸取中央苏区的历史经验,深思权力之剑究竟应由党委掌握,还是由保卫机构所管辖?”这是深刻的教训!”
一听此言,我立刻意识到叶帅心意已决,再无转圜的可能。对方显然也察觉到叶帅的话已至此,随即流露出不悦,决然说道:“我即刻通知,明日即刻停止执行!”话音刚落,他起身走向厅堂一侧,拨通了一通电话:
“明日停止执行!”片刻后,他又补充道:“没错,全面停止执行,具体原因我回来后再解释。”我随即表明自己也需要拨个电话,因为报馆那边还有一百多人在等待我的答复。然而,那里仅有一部电话机,我不得不在那个位置操作。
叶帅指定。林西、李凡夫同志们,遵循中央的明确指示,我们务必抓紧筹备内部动员大会,并着手组建宣传队伍。必须保证信息传达至每家每户,确保每个居民小组都召开宣讲会和声讨会。
在谈及重新整理罪状事项时,叶帅提出,鉴于这一活动由报馆牵头,理应由报馆委派专人负责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并着手草拟相应的文稿(即布告)。我对此回应说,考虑到我将在未来两天内带领华南代表团前往北京参与全国宣传工作第一次会议,会议届时将首先确定由报社副社长承担此重任。杨奇带领团队赴公安厅,协助其开展资料整理工作。
四
大约在1951年4月26日或27日,我离开了广州,踏上了前往北京的征程,以参加一场重要的会议。会议圆满落幕之后,应上海市委宣传部的盛情邀约,我们团队决定前往上海进行短暂游览。此行的原因在于,队中部分成员尚未有机会探访过广东、海南岛等地,他们热切期望能够抓住这个机会,饱览更多风土人情。
五月渐入尾声,我再次回到广州,使命圆满。然而,关于具体细节,我已无法获取更多信息。唯一感到困惑的是,为何项目会推迟到此刻才完成?杨奇我们团队抵达监狱办公室,着手执行任务时,却发现文件材料堆放得杂乱无序,整理个人的事迹变得异常艰难,导致我们的工作进度不得不推迟了一个月。对此,我提出了疑问,询问是否还需要继续使用“一贯反动,罪行严重,不处以极刑难以平息民愤”的措辞。杨回应道,这样的表述早已被废除。
数十年后,世纪之交。陈鲁直、成幼殊夫妇系外交部离休干部,与我同住。方庄鉴于出行受限,我闭门不出,他们特地前来探望。我向他们详细了解了……成幼殊两次事件,传闻中状况混乱,秩序错乱,相关资料亦显不足。因此,我们四人决定入驻监狱的办公区域展开工作。在这四人中,两位是新近加入的党员,他们的贡献并未显现出显著的效果。不久,团队中便只剩下了我及另外两位同事继续坚守岗位。杨奇两个人了。
总体来看,变化并不大。我们重新审查了资料,将那些概括性的“一贯反动”等标签替换成了更加具体的罪行描述。不过,关于具体实施的细节,这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权限范围。报纸的制作周期相当漫长,可以说是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与推广活动。
文中编号及斜体字为编者所加。
谭政文,广东镇反。
作者|何典
1951年4月的一个午后,广东公安部门紧急将一份名单提交给了南方日报。这份名单上载有超过一百四十位即将面临极刑的人士。名单中,每位嫌疑人的指控仅限于寥寥数行,充斥着诸如“一贯反动”、“民愤极大”等含糊其辞的指控。曾彦修等人在详尽审视这份名单后,既对报社可能缺乏充足的宣传资料感到忧虑,又对如此泛泛之词就集体处决众多人员的做法,担心其可能对舆论产生负面影响。
当时,曾彦修、杨奇身为南方日报的正副社长,杨奇在编前会议上陷入了深思,整整两个小时的时光仿佛在沉默中悄然流逝。随后,他建议曾彦修拨通叶剑英的电话,就此事进行详尽汇报。那时,夜已深至子夜将近。叶剑英便在其居所迅速召集了一场紧急会议。
今按,此事未载。叶剑英诸多传记或许会轻视此类琐事,认为它们微不足道,不值一提;这或许也与这类临时会议惯于“绝无记录”的做法不无关系。
华南社部部长谭政文(1910-1961年),作为一名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资深党员,他曾经担任闽赣省苏维埃政府保卫局局长一职。红一军团身为政治保卫局执行科长、中央社会部副部长及北平市公安局局长,新中国成立后,他依次担纲华南分局常委、社会部部长、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及广州市公安局局长要职。1954年,他荣耀晋升为最高人民检察署的副检察长。
叶剑英,身为本地干部,同时肩负广东省委书记及广州市委书记的重任,在土地改革与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广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周密考量。正因如此,到了1950年底,他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赞誉。中南局中央的批评指出,广东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的处理手法被普遍认为过于宽容,土地改革更是被形容为“和平土改”。谭政文因背景敢顶撞叶剑英。。
在此之前,1951年1月,广东地区方才渡过“二陈”事件的阴影。陈泊、陈坤(案件)。两位陈姓官员均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其中,谭政文在谭政文担任局长期间,陈泊更是升至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职位,而谭政文本人也同期担任了厅长一职。他们均接受公安部的直接委派。罗瑞卿亲自进驻广州,亲自指挥展开逮捕行动。此案之发生,实属罕见:
在镇反运动的初期阶段,国家公安部、中南局公安部及华南分局社会部共同认定,广州市在清匪和镇反工作中呈现出明显的右倾倾向。据此,他们指出广州市公安局第一、第三副局长陈泊与陈坤“背离革命立场,严重违法乱纪,庇护反革命分子”,被视为混入党内的异类分子。随后,三方主要领导与中共广州市委联合对陈泊、陈坤进行处置,最终将二人开除党籍,并予以逮捕判刑,此事件遂成为全国公安系统广为关注的“两陈事件”。(《中国共产党广州地方组织志》,广州出版社,2000年)
受二陈事件的影响,广东省公安系统共有263名工作人员被捕。该案最终被认定为“新中国成立后公安系统首起重大冤案”,直至1980年才得以完全昭雪。
在广东镇反运动的待决名单上,出人意料地浮现了一位曾在解放前执掌省教育厅大权的名字——×××。经过记者的调查,发现该人在广州解放之后,曾公然从香港返回内地。
今按,此人即姚宝猷(1901-1951),其曾供职于中山大学。1945年,他受命担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及教育厅厅长。同年10月,他抵达香港,并在此地邂逅了李济深。之后,他返回广州,向中共表示归顺,并投身于南方大学继续深造。然而,不幸的是,1951年4月,他因被控“破坏学生运动,潜回广州假装悔改,意图从事反革命活动”而遭受了枪决。直至1982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认定“被告人回广州后并无任何破坏行为”,并将其身份重新定位为“投诚人员”,最终裁定“原判死刑不当,应予纠正”。
土地改革与镇压反革命运动,这两项重大举措无疑点燃了广东“反地方主义”运动的导火索,它们对全局的影响深远。尽管曾彦修的回忆只是间接提及,但仍能从中窥见其间的微妙迹象。这两起重大事件,无疑凸显了叶剑英坚定不移的立场,同时也折射出他当时所面临的复杂而微妙的环境。,其价值自不待言。

